高雄市仁美國小午餐廚餘回收處理原則
102年1月9日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決議
一、依據:100.03.24高市四維教健字第1000017107號函辦理。
二、主旨:落實資源回收再利用、建立學生愛物惜物節約資源之環境保護觀念。
三、適用對象:
1.班級弱勢學生(班上若有剩餘菜餚以弱勢學生優先打包,班上若無剩餘菜餚,弱勢學生
可至廚房優先打包)。
2.因經濟因素(清寒、低收入戶、殘障人士等)確實有打包營養午餐剩餘菜餚需要之校外
人士。(須檢附證件: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明文件:清寒證明、殘障手冊、里長證明
等政府核發文件。)
四、打包規定:
1.符合資格校外人士由學校發給識別証以資證明。
2.打包數量(需自備環保容器):飯+菜:需少於「2斤袋」1包、湯:需少於「2斤袋」
1包。
3.打包時間:中午12:40至13:00。(超過時間本校廚房工作人員將飯菜湯投入廚餘回收
桶,回收桶內廚餘由東成畜牧業回收處理。)
4.打包時應在學校規定區域內,遵照工作人員管理包菜,不可向學生拿取剩餘菜餚,也不
可在規定區域外之區域打包。
5.打包人員應遵守相關規定,否則學校得隨時禁止到校打包飯菜。
五、打包相關工作窗口為午餐執秘。
六、打包菜餚僅供打包人員自行食用,不可販售、贈送或隨意丟棄。
七、學校午餐菜餚僅供午餐使用,超過午餐時間食用可能導致身體危害,包菜人員應了解其危險性,若因自己處理不當而食用打包菜餚導致的危害應自行負擔,與仁美國小無關。
八、本原則經本校「午餐供應委員會」討論通過,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,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,修正時亦同。